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人文交流理念的教育、传播和实践,促进中欧教育合作、人文交流和民心相通,助力培养具有宽广国际视野、扎实专业知识和良好人文交流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经研究,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决定发起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2024年初,我校通过申请、审批,顺利加入该计划。目前,该计划主要针对我校在读大学生开展中欧(西班牙、意大利、德国、法国)本硕连读及交流学习项目。通过开展项目,促进我校与欧洲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培养具有开阔国际视野、扎实专业知识和良好人文交流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招生简章详见附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