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8〕114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预算拨款由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两部分组成,其中绩效拨款指标含国际交流与合作一项,并将“中国教师国(境)外学习、工作、访学等经历(3个月及以上)占在校教师的比例”纳入绩效拨款的量化指标。因此,为摸清我校教师国(境)外经历基本情况,为新的绩效考核提供依据,现请各单位对所属教职工的国(境)外经历基本情况做好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范围:本单位具有3个月以上国(境)外学习、工作、访学等经历的教职工。
2.统计内容:各单位汇总填写附件“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国(境)外经历统计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28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交至外事处向文静处(行政楼610室,联系电话:2340588)。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国(境)外经历统计表.docx
内江师范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