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要求,鼓励更多外国留学生来四川高校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促进我省来华留学生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提高我省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度我校外国留学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申请奖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对华友好,身体健康,持有外国护照或外国国籍证明;
2.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直接用英语授课的部分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3.不得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4.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的学生,应获得相当于中国相应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申请进修有关专业的学生,应根据所申请进修课程的层次和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语言水平(汉语或英语),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已获得进修生奖学金者,从获奖年度计算,3年内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
1.《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护照或外国国籍证明复印件;
4.健康证明;
5.其他学校认为必要的材料。
请符合要求的我校留学生将以上材料于6月8日前交至学校外事处(新行政楼101室),联系电话:2341562.
外事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