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23日 00:00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20]12号)要求,2020年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选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及留学专业

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现代农业、环保产业、电子信息、饮料食品、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金融贸易、公共管理、哲学社科和社会工作等。

二、选派类别及研修主题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年龄不超过55周岁。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研究方向应与留学专业方向保持一致,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申请人须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派简章》《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及《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进行查看)。

四、选派办法

为保证选派质量,今年继续采取单位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确定录取人员的选拔方式。

专家评审分为初审及终审,初审由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名单。终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通过通讯评审或视频面试的方式,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五、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申请人须获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后方可申报。一经录取,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将不予变更。

2、派出人员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六、时间安排

5月1日-5月13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5月14日前:申请人将所有书面材料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5-6月,项目评审阶段;

7月,公布录取结果;

9月起,语言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春梅、向文静

联系电话:234058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4月23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选拔2020年国家公派汉语国际教师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内江师范学院“来华留学生校长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编:641100